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5-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8日以书面文件出具后,通过扫描电邮的形式发出。
(二)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7月28日10:00在四川省德阳市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出席的董事人数及授权委托情况
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王勇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同意聘任王勇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王勇先生简历详见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2)。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童刚先生、王明超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李全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刘心强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以上人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详见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2)。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另,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
(三)《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王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邹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以上人员简历及联系方式详见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2)。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5-42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
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届满。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和总工程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情况如下: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聘任王勇先生为总裁(兼任);
(二)聘任童刚先生、王明超先生为副总裁;
(三)聘任王东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四)聘任李全平先生为财务总监;
(五)聘任刘心强先生为总工程师。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东先生具备任职董事会秘书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东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四川省德阳市蓥华南路一段10号
邮政编码:618000
联系电话:0838-2304235
传 真:0838-2304228
电子邮箱:437679006@qq.com
二、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邹红女士(简历附后)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邹红女士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邹红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四川省德阳市蓥华南路一段10号
邮政编码:618000
联系电话:0838-2304235
传 真:0838-2304228
电子邮箱:mfzqb@163.com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勇先生 1969年生,大学本科,高级政工师。曾任中石化西南石油局基地管理处副处长;中石化西南石油局贵州石油基地服务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中石化西南石油局有限公司贵州石油基地服务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四川美丰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总裁;现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截至目前,王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童刚先生 1966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化工工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7年参加工作,曾任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尿素工程指挥部副部长、尿素车间副主任、生产部长、副总经理,四川美丰化肥分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党委书记,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裁,负责生产、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质量计量、工艺、设备管理工作,市场营销和海外事业工作。
截至目前,童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东先生 1968年生,大学本科,1990年参加工作,曾任罗江县物价局副局长,德阳市长城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德阳市物价局农业价格管理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日常事务、信息披露、证券事务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工作。
截至目前,王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全平先生 1978年生,大学本科,会计师。曾任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审计处工程审计科科长;中石化西南石油局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审计处副处长;中石化西南石油局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审计部副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负责财务、成本管理、内部结算、税务、物资采购、信息化管理工作。
截至目前,李全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心强先生 1970年生,化学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1993年参加工作,曾任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尿素车间操作工、班长,生产部生产调度,第一尿素车间副主任、主任,四川美丰绵阳分公司副总工程师,四川美丰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四川美丰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质量总监,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专家;现任公司总工程师,负责投资发展,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工作。
截至目前,刘心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明超先生 1970年生,大学专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90年参加工作,曾任西南石油地质局川北采炼处计财经营科副科长、科长,成都龙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财务主管,成都龙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德阳新场气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四川华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公司副总裁,负责企业改革、制度建设、经营绩效考核、内控管理、法律事务工作。
截至目前,王明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邹红女士 1971年生,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90年参加工作,曾任中石化贵州基地中心副总会计师,四川中京燃气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四川省天然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财务经理,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副总经济师、资本市场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截至目前,邹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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