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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5-03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特气”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工商登记暨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工商登记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结合实际需要,公司拟撤销监事会及监事,修订《公司章程》,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5-037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7月31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邯郸市世纪大街6号派瑞科技产业园103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宫志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许晖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审议接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本性资金并通过控股股东发放委托贷款的方式实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第1项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会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第1项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派瑞科技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远新、纪轲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5-038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特气”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并于2025年7月29日通过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送达了增加议案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宫志刚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生产车间高频开关电源设备更新(试点)项目立项的议案》

  为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提升公司电解系统整体效能和可靠性,降低运营成本,拟计划对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现有生产车间高频开关电源设备进行更新。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开立零余额账户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实际需要,公司拟开立零余额银行账户。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工商登记暨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工商登记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结合实际需要,公司拟撤销监事会及监事,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指定有关人员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事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ESG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2024年度工资总额清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制度文件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和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公司形成了《中船特气2024年度工资总额清算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5-040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工商登记暨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部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予以废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及各位监事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尽职履责。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予以取消、各位监事的职务自然免除。

  二、 《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除修订对照表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指定有关人员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上述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 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公司拟根据《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同步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拟修订的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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