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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7月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19      证券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5-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曼石油”)本次为四川中曼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阿克苏中曼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1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目前,公司为四川中曼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阿克苏中曼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2,813.30万元(均不含本次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分别于2025年4月23日和2025年6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本次担保金额在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四川中曼石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阿克苏中曼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签署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名称: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

  3、债务人名称:四川中曼石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4、主债权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8、合同签署日期:2025年7月8日

  (二)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名称: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3、债务人名称:阿克苏中曼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4、主债权金额:15,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的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的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8、合同签署日期:2025年7月21日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四川中曼、阿克苏中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支持,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被担保方四川中曼、阿克苏中曼为全资子公司,且公司对上述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充分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有助于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需求。各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48,400.1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2.11%。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孙公司。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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