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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6        证券简称:祥源文旅     公告编号:临2025-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8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密渡桥路1号白马大厦12楼祥源文旅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衡先生主持,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厉新建先生、曾辉祥先生、李勤女士、蔡丰先生为线上视频会议参加;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王琦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全资(控股)孙、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叶永祥律师和何佳佳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祥源文旅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576        证券简称:祥源文旅       公告编号:临2025-049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3)。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19,039,541.17元,盈余公积为45,910,432.29元(其中法定盈余公积35,981,226.97元,任意盈余公积9,929,205.32元),资本公积为2,101,877,376.10元。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用于弥补母公司累计年度亏损。其中,优先使用任意盈余公积9,929,205.32元、法定盈余公积35,981,226.97元冲减,对于仍不能弥补的,以资本公积473,129,108.88元用以弥补。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以公司2024年年末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现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将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累计亏损,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相关联系人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2025年8月22日起至2025年10月5日

  2.债权申报地址:杭州市密渡桥路1号白马大厦12楼公司资本证券中心

  3.联系人:陈秋萍

  4.联系电话:0571-85866518

  5.邮箱地址:irm@600576.com

  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签收日为准,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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