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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装转2即将停止交易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5-099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提示:

  “中装转2”的最后一个交易日:2025年9月3日(星期三)。

  “中装转2”的最后一个转股日: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

  2025年9月1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中装转2”持有人可基于依法享有的债权进行债权申报,债权类型为无财产担保普通债权。根据司法实践,普通债权在重整程序中的即时清偿比例可能较小,实际清偿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如果公司重整失败,公司可能会面临被宣告破产的风险,“中装转2”在相关程序中的清偿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666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公开发行了1,16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16,000.00万元。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审核同意,公司116,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5月2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中装转2”,债券代码“127033”。

  二、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中装转2”将于2025年9月19日起停止转股,“中装转2”持有人持有的“中装转2”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情况的,如需转股,需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

  2025年9月1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中装转2”持有人可基于依法享有的债权进行债权申报,债权类型为无财产担保普通债权。根据司法实践,普通债权在重整程序中的即时清偿比例可能较小,实际清偿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债券持有人因无法及时行使转股权利而造成损失,为可转债的转股及交易保留较为充分的流动性缓释时间与空间,达成可转债的风险处置目的,经“中装转2”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保留“中装转2”的转股期限至重整受理后第30个自然日(即2025年9月18日),自第30个自然日的次一交易日(即2025年9月19日)起,债券持有人不再享有转股的权利;保留“中装转2”的交易期限至自公司重整受理之日后第15个自然日(即2025年9月3日),自第15个自然日的次一交易日(即2025年9月4日)起不再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公司自重整受理之日起进入债权申报期,债权人可基于依法享有的债权进行债权申报,重整受理之日持有“中装转2”的债券持有人亦可基于依法享有的债权进行债权申报,债权类型为无财产担保普通债权。根据司法实践,普通债权在重整程序中的即时清偿比例可能较小,实际清偿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重整失败,公司可能会面临被宣告破产的风险,“中装转2”在相关程序中的清偿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目前已增设3条可转债问题咨询专线,后续将由管理人安排专人接听,“中装转2”持有人可以拨打0755-23824115、0755-23612187和13810626952(工作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00)与管理人取得联系并沟通相关问题 。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5-098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启动债权申报

  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或“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0日和2025年8月21日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和《关于收到法院决定书及指定重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裁定受理东莞市铭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铭尚”)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担任中装建设重整期间的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2025年8月21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5)粤03破652号】及《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通知书》【(2025)粤03破652号】,债权人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定于2025年10月14日下午14时30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深圳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如公司因重整失败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将密切跟进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深圳中院送达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5)粤03破652号】及《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通知书》【(2025)粤03破652号】,现将债权申报及债权人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 债权申报期限及重整债权人会议时间

  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债权人可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查阅《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并查阅、下载《债权申报指引》及债权申报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在预重整期间已经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相关债权申报继续有效,在重整阶段无需另行申报。对于预重整期间申报随时间变动而需要调整的债权金额,管理人将追加计算至破产重整申请受理之日(含当日)。未在预重整阶段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在重整阶段继续申报。

  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5年10月14日下午14时30分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以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会议。

  二、债权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邮寄申报、在律泊系统上申报或现场申报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

  1、以邮寄申报的形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含当日,以邮件寄出时间为准),邮寄备注栏备注“中装公司债权申报文件”;如债权人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应自行承担邮寄费用,管理人不接受以到付方式邮寄的债权申报。

  管理人联系人:沈律师、李律师; 联 系 电 话 : 0755-23824115,0755-23612187;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C座302。

  2、在律泊系统上申报债权

  系统名称:律泊智破系统,网址:https://www.lawporter.com 为节省各位债权人债权申报成本,提高债权申报及审查效率,债权人可通过线上申报系统申报债权,并可在登录债权申报系统后观看网站的操作指引讲解视频。如在债权申报系统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疑问的,可联系网站的技术支持人员。联系电话:021-63330300;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8:00。

  中装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中装转2(127033))的持有人建议在“律泊”系统在线申报。

  3、现场申报:联系人:同邮寄申报的联系人及地址。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特别提示,债权人应在债权申报期限内优先通过线上债权申报系统申报债权。确需现场申报的,请提前联系管理人工作人员预约时间,并在约定时间内准时到访,债权人须自行承担因申报债权产生的相关费用。

  (二)《债权申报指引》及相关示范文本可以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查阅和下载,也可通过上述联系电话联系管理人获取。

  (三)若债权人对债权申报事宜有任何不明之处,请于工作时间拨打管理人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四)管理人在进行债权审查过程中,将视审核情况要求债权人补充证据材料或者提供相关证据原件进行核对,请保持通讯畅通。

  三、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

  根据深圳中院发布的【(2025)粤03破652号】《公告》,公司重整债权人会议将于2025年10月14日下午14时30分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会议。

  四、风险提示

  (一)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虽然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公司股票已有的其他风险警示

  2024年2月,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触及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自2024年2月27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由“中装建设”变更为“ST中装”,股票代码仍为002822,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6号),公司披露的2017-2021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项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仍为“ST中装”,股票代码仍为002822,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2025年4月25日,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4,384,730.79元、-672,525,982.12元、-1,803,529,470.2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50);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向公司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1100016号】,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仍为“ST中装”,股票代码仍为002822,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三)如果公司的重整计划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帮助公司恢复健康发展状态。如重整失败,公司将被宣告破产,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本次债权人会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实际结果以会议最终决议为准。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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