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309 公司简称:恒誉环保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09 证券简称:恒誉环保 公告编号:2025-016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20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开展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工作,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和股东回报,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公司根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将闲置部分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需求安全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由于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而不具备激励对象条件,作废处理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70,000股;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5]16480号),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未达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对应的归属比例为50%不得归属。因此,作废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74,464股。
综上,本次共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44,464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09 证券简称:恒誉环保 公告编号:2025-017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誉环保”)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和股东回报,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根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将闲置部分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需求安全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相关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09 证券简称:恒誉环保 公告编号:2025-018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4年8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姜宏青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 2024 年 9 月 2 日至 2024 年 9 月 11 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9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29)。
4、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5、2024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由于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而不具备激励对象条件,作废处理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70,000股。
2、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5]16480号),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未达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对应的归属比例为50%不得归属。因此,作废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74,464股。
综上,本次共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44,464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本身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已就本次作废事项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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