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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5-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双星”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柴永森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购买青岛星投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投基金”)的全部财产份额及青岛星微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微国际”,与星投基金合称“标的公司”)0.0285%的股权,最终实现间接持有锦湖轮胎株式会社(KUMHO TIRE CO., INC.,以下简称“锦湖轮胎”)45%的股份并控股锦湖轮胎(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因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分别对星投基金合伙人全部权益、星微国际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并分别出具了《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青岛星投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5)第041669号)和《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青岛星微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5)第041670号)加期评估报告,公司基于加期评估报告等相关内容,编制了《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柴永森、张军华、王静玉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核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评估报告已更新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申请文件的更新补充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审核。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柴永森、张军华、王静玉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5-032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双星”、“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最终实现青岛双星间接持有锦湖轮胎株式会社(KUMHO TIRE CO., INC.,以下简称“锦湖轮胎”)45%的股份并控股锦湖轮胎。

  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3001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2024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了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2025年4月25日,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审核问询函回复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和要求,会同本次重组相关中介机构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补充回复,并更新了报告期财务数据。

  鉴于作为本次交易定价依据的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验证标的资产价值未发生不利变化,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5年6月30日为加期评估基准日,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进行了加期评估。鉴于评估数据更新,公司对草案(修订稿)再次进行修订、补充及完善,本次补充和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所涉及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重组报告书(草案)一致):

  

  除上述主要修订调整外,考虑重组报告书(草案)上下文联系及可读性,公司对重组报告书(草案)的部分段落及文字表述进行了优化调整,详见重组报告书(草案)楷体加粗部分内容。

  本次交易尚需有权监管机构批准、注册或同意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前述批准、注册或同意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注册或同意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5-033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双星”、“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最终实现青岛双星间接持有锦湖轮胎株式会社(KUMHO TIRE CO., INC.,以下简称“锦湖轮胎”)45%的股份并控股锦湖轮胎。

  公司于2024年11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4]290号),深交所依照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收到深交所中止审核通知,因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对公司本次交易中止审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2025年4月25日,公司完成对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报资料的更新及对相关问题的补充回复工作,并向深交所提交恢复审核申请。同日,深交所同意恢复审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核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再次收到深交所中止审核通知,因公司提交的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评估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按照《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对公司本次交易中止审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截至目前,以202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加期评估及申请文件更新补充工作已完成。根据《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了恢复审核的申请。

  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该事项能否审核通过、予以注册,以及最终审核通过、予以注册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5-031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双星”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奉进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购买青岛星投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投基金”)的全部财产份额及青岛星微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微国际”,与星投基金合称“标的公司”)0.0285%的股权,最终实现间接持有锦湖轮胎株式会社(KUMHO TIRE CO., INC.,以下简称“锦湖轮胎”)45%的股份并控股锦湖轮胎(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因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分别对星投基金合伙人全部权益、星微国际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并分别出具了《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青岛星投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5)第041669号)和《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青岛星微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5)第041670号)加期评估报告,公司基于加期评估报告等相关内容,编制了《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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