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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88         证券简称:信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通电子”)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全用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9日(星期二)14: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淄博高新区柳毅山路18号 信通电子9楼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248人,代表股份85,303,2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816%。其中:

  (1) 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1名,代表股份84,726,4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118%。    (2)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237名,代表股份57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7%。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计241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3,676,4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67%。

  (1)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4人,代表股份3,099,6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70%。

  (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237人,代表股份57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36,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2%;反对5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9%;弃权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610,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39%;反对5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49%;弃权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2%。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50,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6%;反对3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4%;弃权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3,624,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47%;反对3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26%;弃权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6%。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李莹律师、刘福庆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资格及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1388         证券简称:信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4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补选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公司独立董事补选完成情况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丁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见附件),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丁强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本次独立董事补选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2025年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二、 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附件:独立董事丁强简历

  丁强,男,55岁,出生于1970年,复旦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90年9月至2007年5月就职于山东长途电信传输局并任财务处处长;

  2007年6月至2009年1月就职于山东中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并任投资总监;

  2009年2月至2012年3月就职于天诺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并任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2012年4月至2013年6月就职于山东国联投资有限公司并任副总经理;

  2013年7月至今,任山东吉富高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丁强先生同时担任泰华智慧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信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浪潮云信息技术股份公司董事、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康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宏惠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丁强先生入选2018年度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担任过山东省政府引导基金投资评审专家、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专业评委,对公司治理、发展战略、股权设计有深入研究,对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行业亦有深入研究。

  丁强先生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及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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