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复兴街9号中讯时代25层多功能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德志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职工监事杨婷女生因健康原因未能出席);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海明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2、 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该议案获得了通过。

  3、 议案1、2、3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均获得了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旻婧、余淼寒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6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通知豁免时间要求,并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后,以电话、口头方式通知,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全体董事共同推选李德志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李德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李海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与会董事选举同意,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构成如下: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德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海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聘任谢涛先生、白延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龚倩莹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其中,李海明先生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要求,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更好的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企业合规运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相关工作,董事会同意聘任万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7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顺利运作,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决定于同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公司全体董事在充分了解会议内容的前提下参加了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分别是李德志先生、李海明先生、谢涛先生、江洪波先生、张禹平先生、杨翔先生、黄英君先生、张玉娟女士、龚暄杰先生。其中,李德志先生为董事长,李海明先生为副董事长,杨翔先生为职工董事,黄英君先生、张玉娟女士、龚暄杰先生为独立董事。

  公司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杨翔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其他董事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杨翔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其他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发布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5-058)。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届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均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2025年9月15日至2028年9月14日。

  二、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一)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德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李海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聘任谢涛先生、白延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龚倩莹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发布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5-058)。

  (二) 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为了更好的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企业合规运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相关工作,董事会同意聘任万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三、 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连续两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赵万一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杨勇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董事,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并删除了相关描述及其议事规则,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杨翔先生、彭志勇先生、杨婷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杨翔先生继续在公司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及其他职务,彭志勇先生、杨婷女士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因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张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杨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彭志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6,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张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赵万一先生、杨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前述离任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公司及董事会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附件:

  一、职工董事

  杨翔

  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研究生学历。2013年7月至2014年12月,在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技术服务工程师;2014年12月至2016年9月,在重庆四方混凝土有限公司担任研发部部长兼试验室主任;2016年9月至今,在公司历任研发部部长兼试验室主任、南彭基地技术负责人;2017年6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监事会主席。

  二、高级管理人员

  1、龚倩莹

  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2年1月至2005年9月,任启扬软件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5年9月至2007年3月,任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审计;2007年3月至2013年2月,任重庆润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3年2月至2015年7月,任重庆市名瑞服饰连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6年10月至2018年3月,任四方新材财务部副部长;2018年3月至2019年2月,任重庆丰达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造价师;2019年3月至今,任四方新材财务总监。

  2、白延平

  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重庆市商品混凝土行业专家。1998年7月至2008年1月,历任重庆建工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混凝土公司技术员、技术负责人;2008年1月至2021年5月,历任重庆建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经理、生产调度中心主任、第一混凝土分公司经理、第四混凝土分公司经理和质量监督中心质量总监;2021年5月至今,任重庆四方新材总工程师。

  三、证券事务代表

  万华

  198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拥有证券从业资格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和法律从业资格证。2010年3月至2019年10月,历任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专员、投资管理部主管、证券投资部高级主管,从事产品策划、战略规划、投资并购、证券事务等相关工作;2019年10月至今,历任公司证券部副部长、部长;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