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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东路(紫竹路南侧)艾华集团办公楼3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艾立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现场出席6人,腾讯会议方式出席1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艾燕出席了会议,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2)公司拟将存放于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尚未使用的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由401,130,603 股变更为 398,779,860 股,注册资本预计将由401,130,603 元变更为398,779,860 元。

  (3)公司拟变更并规范整体经营范围表述。

  根据上述情况,结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最终登记或备案信息为准。

  5.议案名称:《关于新增、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建平  梁爽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4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夏凤琴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凤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附件:

  夏凤琴,女,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一分厂厂办主任、企管中心主任、职工代表监事。现任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妇联主席,照明事业部厂办主任。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5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拟将存放于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尚未使用的2,350,743股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等相关手续,并根据注销结果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和股本总额的条款进行修订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由401,130,603 股变更为 398,779,860 股,注册资本预计将由401,130,603 元变更为398,779,860 元。实际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关于变更股份用途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如上所述,公司本次注销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350,743股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即2025年9月17日)起45日内向公司申请债权,并可根据合法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邮寄、电子邮件方式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1.申报期限: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11月1日

  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 9:00-11:00、13:30-16:30

  2.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接待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龙岭产业开发区桃花仑东路(紫竹路南侧)艾华集团证券部

  3.联系人:杨湘

  4.联系电话:0737-6183891

  5.邮箱:xiang.yang@aihuaglobal.com

  6.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3)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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