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5-1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9月22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会议由董事长李良彬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所有议案,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合营公司作为联合承租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优化合营公司刚果鲁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刚果鲁源”)资产配置,提升资产效率,同意公司与刚果鲁源作为联合承租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总价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租赁期限不超过6年。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本议案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赣锋锂业《关于公司与合营公司作为联合承租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1)刊登于同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赣锋锂电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人的议案》;
为提升赣锋锂电的综合实力,助力公司锂生态上下游一体化战略布局,赣锋锂电拟引入投资人,共同对赣锋锂电以货币方式进行增资,增资价格为人民币3元/1元注册资本,增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因部分其他投资人内部审批决策流程及进度不同,最终投资主体将在其内部审批决策通过后,与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增资额度内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增资额度内协商确定投资人的投资主体及投资金额、签署具体协议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以及后续可能的优先购买权。
赣锋锂业《关于控股子公司赣锋锂电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2)刊登于同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鉴于在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待期内,原激励对象中有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未行权的股票期权需注销;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需注销;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标,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需注销。经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上述离职人员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43,500份,由公司进行注销;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23,000份,由公司进行注销;当期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551,250份,由公司进行注销。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有效的股票期权为551,250份,涉及激励对象95名。
赣锋锂业《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3)刊登于同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5-110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9月22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华安先生主持。会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对《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注销由于个人原因离职导致的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注销第三个行权期业绩未达标对应的当期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
赣锋锂业《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3)刊登于同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5-111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合营公司作为联合承租人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概述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合营公司作为联合承租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为优化合营公司刚果鲁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刚果鲁源”)资产配置,提升资产效率,同意公司与刚果鲁源作为联合承租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总价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租赁期限不超过6年。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本议案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联合承租人的基本情况
1、刚果鲁源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法文名):刚果鲁源矿业有限公司/LUYUAN DES MINES CONGO
注册地址:刚果共和国黑角市中心EPL第一区固斯塔夫-昂泽艾尔大街111号
商业登记号:CG-PNR-01-2009-B13-01050
注册时间:2009年7月21日
注册资本:100,000,000 FCFA(壹亿元中非法郎)
主营业务:布谷马西钾盐矿的地质工程勘探和实施,探矿和矿坑开发,矿山和矿石开采,勘探,所有矿山开采的加工和商业化,商业中介贸易、委托的其他业务,矿业开采领域工商业代理。
刚果鲁源股权结构如下:
2、刚果鲁源最近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5年8月31日,刚果鲁源资产负债率为100.26%。
3、关联关系说明
刚果鲁源是公司的合营公司,刚果鲁源和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4、经查询,刚果鲁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未受到惩戒措施,具有一定履约能力。
三、融资租赁的主要内容
1、联合承租人: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租人一)、LUYUAN DES MINES CONGO(中文名:刚果鲁源矿业有限公司)(承租人二)
2、业务模式:联合承租
3、租赁类型:直接租赁
4、租赁物总价: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5、租赁标的物:刚果鲁源非洲刚果(布)布谷马西钾盐矿项目部分设备
6、租赁期限:不超过6年
7、出租人: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
最终内容以实际签约的协议为准。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助于拓宽刚果鲁源的融资渠道,以满足其自身正常经营发展。公司与刚果鲁源作为联合承租人,有利于帮助其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升资产使用效率和配置能力,降低运营风险,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刚果鲁源资产质量较高,经营情况及行业前景良好,偿债能力较强,信用状况良好。本次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5-112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赣锋锂电增资扩股
并引入投资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赣锋锂业”)控股子公司江西赣锋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锋锂电”)拟引入投资人以货币方式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
● 本次交易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将对公司长期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积极影响。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为提升赣锋锂电的综合实力,助力公司锂生态上下游一体化战略布局,赣锋锂电拟引入投资人,共同对赣锋锂电以货币方式进行增资,增资价格为人民币3元/1元注册资本,增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因投资人内部审批决策流程及进度不同,最终投资主体将在其内部审批决策通过后,与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增资额度内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增资额度内协商确定投资人的投资主体及投资金额、签署具体协议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以及后续可能的优先购买权。本次增资完成后,赣锋锂电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二、增资方的基本信息
最终投资主体及投资金额将在其内部审批决策通过后,分别与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增资额度内协商确定。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赣锋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0576129026E
住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阳光大道2551号
注册资本:250,890.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肖海燕
主营业务:锂离子动力电池、燃料电池、储能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锂电工业设计服务;锂电技术咨询、技术推广和转让服务;自营和代理商品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赣锋锂电81.65%股权。
2、主要财务指标
赣锋锂电近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截至2025年6月30日,赣锋锂电资产负债率为68.02%。
3、关联关系说明
赣锋锂电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参与了赣锋锂电2020年增资扩股及员工持股的事项,公司董事李承霖先生在赣锋锂电担任董事。
4、其他情况说明
经查询,赣锋锂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惩戒措施。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西赣锋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引进新投资方所涉及的其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中联沪评字【2025】第68号),赣锋锂电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753,000万元。
本次增资定价参考了评估报告的结果,同时综合考虑了赣锋锂电经营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经各方通过充分沟通与协商,确定了本次增资价格。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自愿平等及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条款
(一)《增资协议》
1、增资方案:本次增资价格为人民币3元/1元注册资本,拟增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公司将在董事会授权增资额度内协商确定投资人的投资主体及投资金额、签署具体协议。
2、放弃优先权:赣锋锂电现有股东承诺、保证并确保届时应放弃中国法律、公司章程或其他类似文件所赋予的,对于本次交易所享有的任何优先权,以及后续可能的优先购买权。
3、缴款与交割登记:经各方同意,在约定的交割前提条件满足后,本轮投资人应当在接到付款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指定账户支付增资款,赣锋锂电应在收到增资款后向本轮投资人出具书面确认书。赣锋锂电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本次增资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协议生效:本协议应在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印章后成立并生效。
5、违约及赔偿:违约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如果补救未能实现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其遭受的所有损害及损失的赔偿。
6、争议解决:有关本协议或其履行过程中的一切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任何一方申请,争议将交由仲裁委员会按其规则和程序仲裁。
(二)《股东协议》
1、利润分配:如赣锋锂电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达到业绩目标金额的,则应按照赣锋锂电股东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利润,直至当年已经分配本轮增资投资人股东的股息率达到5.5%(股息率=(每股股息/3 )x100%),超过业绩目标金额的部分不进行分配,结转为滚存未分配利润;如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业绩目标金额的,则按照赣锋锂电股东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净利润后还应分配滚存未分配利润。
2、投资人股东的退出安排
2.1资本市场退出
资本市场退出系指公司在境内外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由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向增资投资人股东定向发行股票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价证券收购增资投资人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增资投资人股东有权自行决定选择是否参与资本市场退出,增资投资人股东不参与的,不得要求赣锋锂电及控股股东根据约定购买增资投资人股东持有的赣锋锂电股权。未经合法决策程序,赣锋锂电及控股股东不得实质性推进资本市场退出。
2.2控股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
在增资投资人发出股权转让征询通知后,控股股东有权(但无义务)自行或者指定第三方行使优先购买权,选择购买增资投资人股东所持赣锋锂电全部或部分股权,受让价款不低于约定的转让价款。
2.3特殊受让退出
如发生以下任意事件,增资投资人股东可要求控股股东以该等特定情形发生时的公允价格受让投资人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双方应于该等特定情形发生后六十日内确定公允价格。
(1)集团公司或公司方现有股东在本次增资过程中或对增资投资人股东权利无法实现存在欺诈、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况。
(2)自交割日起36个月内,因控股股东原因未启动流程,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增资投资人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以使增资投资人股东由持有公司股权变更为持有控股股东的股票(下称“股权上翻方案”)。
2.4定向减资退出
自交割日起36个月内,赣锋锂电未能实现资本市场退出,赣锋锂电经合法决策程序后可以向增资投资人股东实施定向减资退出,减资价格由赣锋锂电及增资投资人均认可选择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认定。
3、协议的生效:本协议应在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印章后成立并生效。
4、违约及赔偿:违约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如果补救未能实现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其遭受的所有损害及损失的赔偿。
5、争议解决:有关本协议或其履行过程中的一切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任何一方申请,争议将交由仲裁委员会按其规则和程序仲裁。
《增资协议》《股东协议》暂未签署,最终条款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
六、本次交易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赣锋锂电资金实力,降低资产负债率,促进其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助力公司锂生态上下游一体化战略布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增资完成后,赣锋锂电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或赣锋锂电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部分其他投资者尚在履行内部审批决策流程。公司将持续跟进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5-113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2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22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OA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做出《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22年8月25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22年8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及第五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8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成员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9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成员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9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成员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注销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鉴于在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待期内,原激励对象中有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未行权的股票期权需注销;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需注销;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标,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需注销。经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上述离职人员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43,500份,由公司进行注销;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23,000份,由公司进行注销;当期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551,250份,由公司进行注销。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有效的股票期权为551,250份,涉及激励对象95名。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注销由于个人原因离职导致的已获授但未获准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注销第三个行权期业绩未达标对应的当期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
五、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的相关事项办理相关手续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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