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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公告编号:临2025-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9月28日,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芜湖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鑫科铜业与交通银行芜湖分行于2025年9月25日至2026年9月25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以及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本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为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鑫科材料实际为鑫科铜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3,026万元(含此次签订的担保合同人民币6,000万元),鑫科铜业其他股东未向鑫科铜业提供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事宜已经公司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和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备注:上表统计口径尾差均因四舍五入所致。)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名称: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3、债务人名称:安徽鑫科铜业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债权额:6,0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期限:三年

  7、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8、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1)保证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保证人为自然人的,保证人签名;(2)债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鑫科铜业,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人民币300,000万元额度范围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融资提供担保(包括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及反担保,不包括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企业提供的担保),担保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鑫科材料为控股子公司鑫科铜业提供担保人民币6,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226,476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158.3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人民币300,000万元额度范围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融资提供担保(包括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及反担保,不包括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企业提供的担保)。担保额度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209.6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公告编号:临2025-050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

  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09月30日(星期二)至10月14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ah

  xinke.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已于2025年8月9日发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13:00-14:0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宋志刚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龙先生

  财务总监:席丽娟女士

  独立董事:汪献忠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9月30日(星期二)至10月14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

  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ahxinke.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唐梦颖

  电话:0553-5847323

  邮箱:ir@ahxinke.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

  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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