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7 证券简称:*ST观典 公告编号:2025-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10日分别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纪常伟先生、独立董事刁伟民先生及独立董事朱冰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纪常伟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将满6年的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刁伟民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将满6年的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朱冰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纪常伟先生、刁伟民先生及朱冰女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 独立董事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纪常伟先生、刁伟民先生及朱冰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但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会导致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会导致专门委员会中没有独立董事,会影响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因此纪常伟先生、刁伟民先生及朱冰女士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可生效。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纪常伟先生、刁伟民先生及朱冰女士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纪常伟先生、刁伟民先生及朱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将继续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公司董事会对纪常伟先生、刁伟民先生及朱冰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 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吴建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张宝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赵美荣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控股股东高明先生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建平先生、张宝元先生及赵美荣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吴建平先生、张宝元先生及赵美荣女士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网络课程培训并取得相应培训记录证明。其任职资格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其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若上述候选人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将根据实际情况担任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附件1:赵美荣女士简历
赵美荣,女,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全国高端会计(领军)人才,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国际注册内部控制自我评估专业资格。本科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研究生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1998年7月起,历任普华永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总监、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处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审计处副处长。2014年7月起就职于北京师范大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美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上述单位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美荣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附件2:吴建平先生简历
吴建平,男,1962年10月21日出生,法学学士,在职研究生学历,律师。曾任北京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第四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华联经济律师事务所部门主任,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北京市泽文律师事务所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建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上述单位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建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附件3:张宝元先生简历
张宝元,男,1965年10月出生,1989年4月毕业于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曾供职于北京科技大学、北大方正集团、同方知网等单位。张宝元先生在数字信号处理、信息检索和数字出版以及AI算法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其参与实现的系统曾获多个政府部门奖励。张宝元先生在内容标准化方面做了多年的具体工作,同时担任多个标委会委员。张宝元先生曾任香港野马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现任哈军工北京校友会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宝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上述单位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宝元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287 证券简称:*ST观典 公告编号:2025-054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0月2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22号主楼三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29日
至2025年10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01至议案3.0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0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22号主楼三层,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10月27日下午16: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电子邮件中须注明股东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及“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22号主楼三层)
电话:010-67156688
传真:010-67165555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箱:ir@skycam.com.cn
特此公告。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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