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5-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31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1厂区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姜桂廷因被留置调查无法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经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东会由董事张大伟代为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现场出席5人,公司董事长姜桂廷因被留置调查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本次会议;除公司总经理姜桂廷因被留置调查未列席本次会议外,其他高管均现场列席本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关于废止<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00、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注:累积投票议案表中的“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注:上表中的“同意比例、反对比例及弃权比例”均为占出席会议的5%以下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议案2、议案4均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事项。
2、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2为涉及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均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海青、李宸珂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基于上述审核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5-031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事项。
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大会同意:公司现任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段慧玲女士,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的事项之日,解除其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段慧玲女士职工代表监事的原定任期到期日为2026年1月12日,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后续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对段慧玲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和勤勉敬业的精神予以充分的肯定,并对其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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