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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 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15          证券简称:裕太微          公告编号:2025-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修订后的《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成员构成进行调整,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职工代表民主讨论与表决,一致选举许勇兵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许勇兵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许勇兵,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7月至2002年8月,先后任职于武汉众友科技有限公司,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工程师;2002年8月至2003年10月,任职于武汉群茂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工程师;2003年10月至2006年12月,任职于钰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担任资深工程师;2006年12月至2011年5月,任职于创锐讯通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担任高级工程师;2011年5月至2019年2月,任职于高通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先后担任高级资深工程师,高级资深经理;2019年2月至2020年2月,任职于重庆物奇科技有限公司,担任主任工程师。2020年2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首席技术官。

  截至目前,许勇兵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许勇兵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515        证券简称:裕太微        公告编号:2025-043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7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盛荣路388弄18号楼1F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史清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长史清先生代理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枫伟、冷慧颖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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