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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于2025年12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全体董事同意豁免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0名,实际参加董事10名(其中8名董事现场参会,2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李赐犁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同意选举李赐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和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组成如下: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李赐犁先生(主任委员)、吴正国先生、王小虎先生、姜喜臣先生、王雪先生(独立董事)

  2.审计委员会:朱振梅女士(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曾艳丽女士、唐祖全先生(独立董事)

  3.提名委员会:柴毅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朱学新先生、唐祖全先生(独立董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唐祖全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朱学新先生、王小虎先生、柴毅先生(独立董事)、朱振梅女士(独立董事)

  5.科技创新委员会:吴正国先生(主任委员)、曾艳丽女士、柴毅先生(独立董事)、王雪先生(独立董事)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两江新区工业园科研楼一楼会议厅(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61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现场会议由董事吴正国先生主持,会议对提交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董事陈承先生、王雪先生(独立董事)、唐祖全先生(独立董事)、朱振梅女士(独立董事)因事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张博先生、何欢女士因事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均为累积投票议案,所有候选人得票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比例均过半数并当选。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吴焕焕、程思琦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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