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是否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否
2、本次股东会是否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否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15:30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亚太路1399号,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伟中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5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75,530,7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80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87,004,5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8316%;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4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8,526,2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977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4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9,037,9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3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4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9,037,9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348%。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二、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每项提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5,261,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2%;反对23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0%;弃权3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768,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04%;反对23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21%;弃权3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5%。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1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1日以现场形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为9人,实到9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董事长黄伟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调整职工代表董事暨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2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职工代表董事暨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调整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董事吴新中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的需要,吴新中先生提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职务,辞职后吴新中先生将继续在公司任职。吴新中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程锦华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其他现任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会议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程锦华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董事任职的资格及条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表决同意聘任吴新中先生、孙华东先生、陈勇先生(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为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于公司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经表决后,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三、 备查文件
1、书面辞职报告;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公司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简历
职工代表董事:
程锦华女士: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进入公司,历任公司秘书科科长、办公室副主任、管控中心副主任、监事等职。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管理部经理。程锦华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副总经理:
吴新中先生:198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11年进入公司,历任公司装配工艺室主任、工艺改进室主任、工程部经理、生产运营总监、采购总监、职工代表董事等职,现任广德亚太汽车智能制动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吴新中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孙华东先生: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管理会计师。2009年进入公司,历任公司财务部会计科科长、安吉亚太制动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安吉亚太制动系统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广德亚太汽车智能制动系统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等职;现任广州亚太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董事,APG MECHANICAL & ELECTRONIC PTE.LTD.董事,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孙华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陈勇先生:198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2007年进入公司,历任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质保部经理、营销总监等职,广德亚太汽车智能制动系统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现任长春浙亚汽车底盘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上述人员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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