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6-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沧州明珠”) 于2026年2月9日收到公司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塑集团”)的通知,获悉其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东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于立辉先生、赵明先生、原公司实际控制人于桂亭先生与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轻工”)于2025年12月15日在广州市签署了关于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协议,东塑集团、于桂亭先生、于立辉先生和赵明先生分别出具了《不谋求控制权承诺函》。广州轻工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东塑集团持有的公司166,539,465股股份,该部分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股份数量占协议签署日公司总股本的10.10%,同时东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持有的公司剩余159,609,160股股份(占协议签署日公司总股本的9.68%)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广州轻工,广州轻工通过直接持股联合表决权委托的方式获得上市公司19.78%股份表决权,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不涉及东塑集团一致行动人于立辉先生及赵明先生所持股份的转让事项。本次交易最终转让完成后,广州轻工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国资委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沧州明珠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等相关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号。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已于 2026 年2月6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6年2月9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的办理,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过户日期为 2026 年2月6日。本次协议转让办理情况与前期披露情况、协议约定安排一致。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前后转让双方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本表中相关比例计算均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1,648,598,206股为基数进行计算。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已过户完成,广州轻工通过直接持股联合表决权委托的方式获得上市公司19.78%股份表决权,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广州市国资委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广州轻工基本信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轻工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交易双方将共同保障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和独立性,并强化激励机制,激发管理团队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维护上市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报备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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