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证券 公告编号:2026-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2月1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2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大楼1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2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
3.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本次会议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代理人身份证。
(3)其他事项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6年2月25日9:00-17:00。
3.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大楼12层。
4.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缪诗涵
电话:0791-86267237
邮箱:ir@gszq.com
5.与会股东及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70”,投票简称为“国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及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委托人账户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二〇二六年 月 日 授权有效期限: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证券 公告编号:2026-007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6日以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2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朝东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11名董事全部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情况如下:
(1)发行主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由本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按相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或以其他监管许可的方式发行。
公司对债务融资工具规模按待偿还余额进行管理,发行后待偿还余额不超过200亿元,同时应符合《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的发行上限及风险控制指标要求。监管部门或主管部门对具体品种的债务融资工具规模有限制性规定的,公司相关债务融资工具规模不得超过相关规定。如相应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公司应以新的监管规定为准。
(2)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
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含永续次级债券)、次级债务、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收益凭证、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资、资产支持证券、可续期债券及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其他品种。
本议案所称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均不含转股条款,且不包括正回购交易。
(3)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发行永续次级债券、可续期债券等无固定期限品种不受上述期限限制。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4)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价格及利率
债务融资工具的定价方式、发行价格、利率,以及利息的计算和支付方式,由公司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并依照债务融资工具利率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确定。
(5)担保及其他信用增级安排
公司根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特点及发行需要依法确定担保及其他信用增级安排。可采取内外部增信机制,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担保、商业保险、资产抵押、质押担保等形式。
(6)募集资金用途
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偿还到期负债,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净资本或项目投资等用途。监管部门、主管部门对各品种债务融资工具资金用途有限制性规定的,相关募集资金使用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
(7)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
(8)偿债保障措施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①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②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③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④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9)债务融资工具上市或挂牌
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按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办理债务融资工具申请上市或挂牌相关事宜。
(10)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公司债务融资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提高融资效率,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确保杠杆率、风险控制指标、流动性监管指标以及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限额等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境内债务融资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①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相关债务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决定公司是否进行债务融资及每次债务融资的发行主体、发行时机、具体发行数量和方式、发行条款、发行对象、期限;是否一次、多次或分期发行及多品种发行、各次、各期及各品种发行规模及期限的安排、发行价格、偿付顺序、面值、利率的决定方式、定价方式、发行安排、担保及信用增级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是否设置赎回条款、利率调整和回售条款、具体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登记注册、债务融资工具上市及上市场所、登记托管机构、偿债计划、降低偿付风险措施、偿债保障措施、还本付息方式等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②根据实际需要,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协议和文件,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包括初步及最终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备忘录、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公告、通函);
③决定和办理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一切申报及上市事项,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④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⑤办理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其他相关事项。
(11)决议有效期
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若决议有效期内已经决定并已向监管机构或其他相关主体提出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审核申请,相关决议有效期延续至该债务融资工具获得监管部门或其他相关主体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如适用),并完成发行之日止。若已于决议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注册、备案或登记的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注册、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就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的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延续到该等发行或部分发行完成之日止。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根据相关监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合规管理制度〉等两项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根据相关监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合规管理制度》《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基本制度》等两项制度,《合规管理办法(试行)》同步废止。
4.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26年度合规管理及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偏好、容忍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
5.审议通过《2025年风险限额指标执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
6.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26年度风险偏好、容忍度及重大风险限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全面风险管理基本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根据相关监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全面风险管理基本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2月27日15:00在公司16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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