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合计53,483,80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38%。根据公司前期披露的相关回购股份方案,前述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3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经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计划自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5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前期已回购股份不超过22,494,12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公司若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注销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减持股份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披露的《关于已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减持已回购股份,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共减持已回购股份数量为17,03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成交总额约25,517.47万元(未扣除交易费用、税金等),成交均价约14.98元/股。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既定的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共减持已回购股份数量为17,03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6%,成交总额约25,517.47万元(未扣除交易费用、税金等),成交均价约14.98元/股。本次减持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84,183,6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
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其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回购53,483,803股;为用于股权激励而回购47,735,691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公司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视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择机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最终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在减持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部分股份
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杉杉控股”)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0.43%,占公司总股本的0.01%。目前上述股份处于冻结状态。
●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25,724,3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7%。如本次拍卖全部成交,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将降至525,584,3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7%,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本次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公司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sf.taobao.com)查询获悉,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将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的基本情况
本次拍卖的具体情况请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25,724,3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7%。如本次拍卖全部成交,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将降至525,584,3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7%,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