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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6-058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0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利群路269号公司九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01,882,096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有股份236,950股,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故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01,645,146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夏厚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1、2、3、4、5、6、7、8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议案9、10、1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会议案3、4、5、6、7、8、10、11对中小股东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4、本次股东会议案10,关联股东李耀邦先生、聂胜先生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依格、赵泽宇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6-059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以及预留授予(第二批次)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36,800股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的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00,8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1,900,800股,注册资本将减少1,900,800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01,880,939股减少至299,980,139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01,880,939元减少至299,980,139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利群路269号

  2、申报时间:2026年5月21日起45天内(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3-89100971

  5、电子邮箱:zqsw@fulai.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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