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6-054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广东新型储能国家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研院”或“标的公司”)系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冠宇”)的参股公司。截至目前,公司直接持有国研院14.00%的股权。
● 投资金额:公司拟对参股公司国研院增资不超过1,468.48万元,认购其新增注册资本400.00万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刘宗坤先生担任国研院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国研院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对国研院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风险提示:
1、标的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自身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达预期风险。
2、本次增资交割需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最终能否顺利完成交割及各方增资金额和比例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提升公司在新型储能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实现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公司拟向国研院增资1,468.48万元,其中400.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刘宗坤先生担任国研院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国研院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对国研院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二、 投资标的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国研院为国家新型储能创新中心承接业务主体,瞄准大容量、高安全、长寿命、高效率的规模化储能装备和技术,以打造“研发-测试-中试-实证”为一体的产学研用创新主体为目标。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研院产权清晰,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其他失信情况,其资信状况不影响公司本次增资行为。
国研院为国家新型储能创新中心承接业务主体,公司通过参与相关产业联盟,与国研院及其他成员单位在新型储能领域开展协同合作,相关交易事项均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三)增资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述股权结构为暂定信息,最终参与国研院本轮增资的增资方以国研院股东会决议(决议内容应包括增资方式、增资金额、参与增资各主体,以及不参与增资股东一致放弃优先认购权等)为准,如最终增资方与上表存在不一致的,各方应视情况另行签署补充协议予以确认。
三、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价格基于资产评估,并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国研院本次增资的投前估值为73,424.83万元,增资价格为3.6712元/1元注册资本。本次交易价格客观、公允、合理,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各方尚未完成正式协议内容的最终定稿,最终内容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拟与国研院签署的增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主体
投资方: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广东新型储能国家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增资金额
公司出资1,468.48万元认购国研院新增注册资本400.00万元。公司应在付款先决条件满足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约定的增资款一次性足额存入国研院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增资款用途
用于目标公司主营业务的业务发展、资本性支出及所需的一般流动资金或本轮增资股东书面同意的其他用途。未经本轮增资股东事先书面同意,目标公司不得将增资款用于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偿还股东借款、分红或回购目标公司的股权、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和期货交易,但经目标公司股东会和/或董事会决策通过的除外。
(四)工商变更
国研院应在交割日后30个工作日内,就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
(五)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六)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特别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其在本协议或其他交易文件项下的陈述与保证、承诺等),致使其他方承担任何费用、责任或蒙受任何损失,违约方仍应就上述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或侵权而支付或损失的费用以及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审计费、评估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赔偿履约方。
尽管有以上规定,任何一方均不因本协议而就任何间接损失或损害对其他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关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标的公司国研院主营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和技术推广,公司本次对国研院进行增资,可以进一步拓展公司在新型储能的业务布局,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国研院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且本次投资规模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一)标的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自身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达预期风险。
(二)本次增资交割需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最终能否顺利完成交割及各方增资金额和比例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6-055
债券代码:118024 债券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双方就已经提起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签署《专利相关诉讼协议》,后续双方将根据协议撤回全部诉讼案件;
● 对公司产生影响:本次诉讼进展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双方签署协议涉及一定的金额支出,预计公司相关法律服务费用支出将大幅降低,与ATL达成的协议将有利于公司专注自身经营。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自2022年1月起,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陆续收到主要竞争对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Amperex Technology Limited)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简称“ATL”)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起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除积极应对上述诉讼案件外,公司也针对性地向ATL提起相应的知识产权侵权相关诉讼。
近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知识产权诉讼和解事宜的议案》,授权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和解谈判的全部具体事宜。基于锂离子电池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双方专注自身自主创新、聚焦经营等综合考虑,在相关司法辖区法院的倡议和指导下,双方进行了多轮谈判,并就已经提起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签署《专利相关诉讼协议》,后续双方将根据协议撤回全部诉讼案件。
二、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进展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双方签署协议涉及一定的金额支出,预计公司相关法律服务费用支出将大幅降低,与ATL达成的协议将有利于公司专注自身经营。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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