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存在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首发战略配售股份已全部上市流通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04元
每股转增0.2股
● 相关日期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6年5月14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56,431,08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257,243.20元,转增31,286,216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87,717,296股。
三、 相关日期
四、 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长沙茂松科技有限公司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4元。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4元,待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36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3)对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股通”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该股息红利将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36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4)对于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申报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04元。
(5)本次转增的资本公积来源为公司股本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扣税。
五、 股本结构变动表
公司首发战略配售股份是否已全部上市流通:是
单位:股
六、 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187,717,296股摊薄计算的2025年度每股收益为0.11元。
七、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731-87877770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凌云剑先生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6,005,1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5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568,657股被司法拍卖,占其合计持股的0.75%,占公司总股本的0.36%。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拍卖标的因在规定时间内无人出价已流拍。
● 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凌云剑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568,657股于2026年6月25日10时至2026年6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账户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页网址:https://sifa.jd.com/2577)进行司法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松井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二、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
根据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信息显示,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于2026年6月26日10时结束,拍卖标的因在规定时间无人出价已流拍。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后续是否进行再次拍卖具有不确定性。若再次拍卖,后续可能仍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变更过户等环节,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拍卖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公司股票的购买,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306,72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4%,总成交金额为39,986,097.69元。上述股票将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购买完成之日起计算。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于2026年6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全体持有人均出席会议,代表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9,024,666.00份,占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00%。会议由管理委员会召集并由主任委员徐瑞红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李运凯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为更好地保障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整体利益,本次会议补选司新宇为管理委员会委员,与原委员徐瑞红、唐兰庭共同组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经核查,司新宇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9,024,666.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
暨解锁条件成就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和2025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7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426,9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7月2日非交易过户至“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740677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2025年7月17日,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11,736,48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21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935,155.77元,转增44,694,594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56,431,08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597,66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8%。
二、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安排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设定一年考核期,即以2025年度为业绩考核年度,根据2025年度考核结果,确认持有人可解锁份额及对应权益。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归属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考核达成起且满足锁定期要求后分三年归属,归属比例依次为30%、30%、40%。第一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分别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后。
根据上述锁定期及解锁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26年7月4日届满。
三、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分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具体如下:
(一)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年度为2025年度,设置如下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注:上述“乘用车领域营业收入”以公司年度报告正式披露的数据为准。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2-274号)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乘用车领域实现营业收入21,569.20万元,同比增长68.68%,达成公司层面考核条件的目标值,解锁比例为100%。
(二)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持有人的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在公司业绩考核基础上,依据个人业绩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实际可解锁的比例。
个人业绩考核根据2025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个人层面解锁比例,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考核期内,在公司业绩达到解锁目标的情况下,持有人可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个人计划解锁的权益数量×个人层面解锁比例(P)。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A级别,个人层面解锁比例均为100%。
综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锁条件已成就,合计可解锁股份数量597,66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8%。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符合解锁条件的股份办理分期归属事宜。
四、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及交易限制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锁定期届满后,由管理委员会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择机出售相应已解锁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并按归属安排和持有人所持本计划份额的比例进行归属分配;或者由管理委员会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持有人已解锁已归属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由个人自行处置。如存在剩余未分配标的股票及其对应的分红,由管理委员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确定处置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以新的要求为准。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情况,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且锁定期即将届满,本次解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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